济南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二十九条有效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提案人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送交常务委员会。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