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第三十一条有效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为慈善活动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并减免相关费用。鼓励新闻、出版、金融、财会、审计、法律服务等机构在为慈善组织、慈善信托提供相应服务时,减免相关服务费用。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8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