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气候可行性论证、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的气象资料不符合国家气象技术标准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