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二条有效工会开展困难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关爱职工生产生活。工会可以通过建设服务站点、购买社会服务、开展志愿活动等为职工提供普惠性服务。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