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章 法治环境第四十七条有效本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0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