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共享,优化不动产登记办事流程,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服务,提高服务效率。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