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有效军队单位和人员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药、劣药,而利用军队设施、运输工具为其提供储存、运输等便利条件的,扣押储存、运输的药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没收全部储存、运输收入。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