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有效未取得军队特需药品生产与配制许可证、军队药材供应许可证或者军队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供应药品的,责令停止有关活动,没收违法生产、供应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