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鼓励县级人民政府通过依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园区统筹规划建设集中转运点或者政府委托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建立健全一般固体废物收运体系。

地方法规 ·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