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八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