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效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未依法登记,或者在家庭教育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