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数据条例/第五章 数据开发应用第五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大气、水、土壤、自然生态、气象等数据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预测预警、污染防治、环境应急等数字化、系统化水平。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