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章 房地产经营第二十九条有效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并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8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