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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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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第四章 保障和监督

第四十条

有效

消防、环境卫生等市政设施的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加强用水设施管理,防止水的泄漏、流失或者挪作他用。

禁止盗用消防设施用水。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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