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逐年增加节水专项资金的投入,加大对农业节水的投入力度,支持节水灌溉、节水技术研究、节水工程的建设和改造以及污水处理和回用设施的建设,并逐步建立健全全社会节水激励机制。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