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集聚区应当统筹建设供水、排水、废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推动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实现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

鼓励已经建成的工业集聚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