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四章 婴儿保健第二十六条有效托儿所、幼儿园必须严格实施婴幼儿保健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评价报告,其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婴幼儿入托、入园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7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