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条有效国家鼓励法律服务机构为与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存在支付纠纷的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对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公益宣传,依法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行为的舆论监督。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