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第三十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畜产品认证,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商标注册,强化品牌营销推介,创建具有地方特色的农畜产品、农村民间工艺品品牌。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