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第五章 特别促进措施第三十九条有效鼓励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对帮扶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帮扶关爱服务。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