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三章 运营管理第三十五条已修改运营企业应当按照线路特许经营协议制定行车作业计划,如实记录、保存线路运营情况和相关数据,并向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机构报送。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