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墙保护条例第四条有效西安城墙管理机构负责西安城墙的保护和管理,并接受市文物行政部门委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文物、资源规划、住建、城管、水行政、文化旅游、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西安城墙的保护工作。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