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第八条有效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有过错的责任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