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的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是《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音像制品类《复制经营许可证》、音像制品类《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统称。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