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路条例/第六章 农村公路特别规定第五十九条有效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可以采取建立群众性、专业性养护组织,或者由家庭、个人分段承包等方式进行。鼓励通过依法签订长期养护合同等方式,引导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水平。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