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康养旅游促进条例第十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康养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景区电力及配套设施、通讯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游客中心、休闲驿站、交通集散服务设施、停车场等配套设施,促进康养旅游设施改造升级。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康养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地方法规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