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促进条例/第四章 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第二十二条有效鼓励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以应用研究带动基础研究,以基础研究支撑应用研究,促进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成果转化融通发展。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4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