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数字经济发展应当遵循创新引领、融合发展,应用牵引、数据赋能,公平竞争、安全有序,系统推进、协同高效的原则。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4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