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老年人依法享有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4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