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危险废物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管理,防治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和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