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条例/第二章 源头预防第十六条有效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营造诚信社会环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预防和减少因不诚信行为引发的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