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第三章 能源转型第二十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实现能源产供储销各环节协调互动,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能源保障。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