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水产养殖尾水污染防治规定第三条有效水产养殖尾水污染防治坚持科学规划、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损害担责的原则,构建政府主导、部门监管、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治理工作机制。地方法规 · 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