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和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