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合理利用资源,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