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第二章 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第十一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建设符合需求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引导资本、技术、人力资源等要素聚集,增强园区集聚产业、孵化企业、培育市场的功能。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