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岭南中药材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安排岭南中药材保护经费,制定保护经费管理办法,为岭南中药材保护提供经费保障。保护种类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为岭南中药材保护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2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