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公园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市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本市公园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公园的监督管理。公安、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建设、水务、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公园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