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公园内不可移动文物应当受到严格保护。禁止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禁止建设影响公园内不可移动文物历史风貌的建(构)筑物。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