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四章 产业数字化/第一节 农业数字化第四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推动数字技术与特色农业融合发展,培育推广创意农业、定制农业、观光农业以及乡村旅游、健康养生、创意民宿等数字乡村新业态新模式。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