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托本市行政区域内资源禀赋,打造康养小镇、康养园区、田园综合体等居家社区养老康养载体,开发地方特色品牌康养项目,培育银发经济经营主体,满足多样化养老消费需求,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多业态发展。地方法规 ·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