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地方立法条例/第四章 法规案的提出第二十四条有效一个代表团或者十名以上代表联名,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规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法制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法制委员会审议时,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2月20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