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与郑州市、许昌市、周口市人民政府共同加强贾鲁河保护的行政执法,对破坏自然资源、侵占河道水域岸线、污染生态环境、破坏工程设施等违法行为开展协同执法。

市、尉氏县、祥符区司法机关应当与毗邻的同级司法机关协同,建立健全贾鲁河保护工作司法协作机制,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工作,完善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支持和推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共同预防和惩治破坏流域防洪安全、生态安全、工程安全和供水安全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地方法规 · 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