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七章 民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第五十条已修改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市民用建筑能耗实时监测平台,对建筑用能进行分项计量和数据采集、监测。政府财政性投资的或者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当按照国家规范和技术导则,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使用能耗监测信息系统,并与市民用建筑能耗实时监测平台实现数据上传对接。其他新建和既有民用建筑所有权人应当逐步建立能耗监测信息系统。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