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七章 民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第四十八条已修改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的科学研究,发布民用建筑用能指导信息,强化民用建筑用能系统的能耗监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