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地方立法活动,完善地方立法程序,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全面推进法治丽水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浙江省地方立法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8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