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七十二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智慧消防建设、消防设施检测等消防安全服务事项。消防救援机构可以组建消防安全专家库,为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等工作提供咨询、技术指导等服务。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七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