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第二章 全民阅读服务设施第十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坚持融合建设原则,综合利用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村文化礼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在便于公众阅读的合理区域建设农家书屋、社区书屋等全民阅读服务设施。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新闻出版、文广旅游体育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提高农家书屋、社区书屋的服务水平。地方法规 ·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