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地方立法研究中心,聘请立法咨询专家,深入听取基层群众、专家学者和有关方面对地方性法规草案和立法工作的意见。地方法规 ·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