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第二十五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经主任会议同意,公民可以到会旁听。参与旁听的公民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出修改地方性法规案的意见和建议。地方法规 ·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